人民银行近日印发《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,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。通知自7月21日起实施。
通知完善了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,还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。
通知明确,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、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,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。